一是重点扶持加工带动型、市场带动型、科技带动型龙头企业,把猕猴桃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连成一体,促进猕猴桃产业化快速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硒锌猕猴桃深加工企业,生产设备投入享受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规定的补助。
二是对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凡集中连片新植猕猴桃规模在50亩以,每亩3000元至4000元的补助;新建钢架大棚 50 亩以上,每亩在常规等级补助的基础上再补助5000元。
三是金融机构对猕猴桃产业化经营主体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额度放宽、手续简化,积极支持猕猴桃产业化经营,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和自主创新以及猕猴桃产业基地建设、品牌创建等。
四是对列入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或县硒锌农产品专业园规划区的猕猴桃示范基地深加工项目,其配套的土地平整、水、电、路、沟渠等基础设施及符合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使用范围的项目,由硒锌产业领导小组安排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给予扶持。